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
1、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合并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公司合并继续进行,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份。 相反,如果公司合并的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公司不能合并。
我国《公司法》38、39、103、105条规定,公同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也就是说,合并的股东决议制度适用资本多数决议原则,这也是国内外的通例。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了资本多数决议原则,但是对出席股东会的人数未做明确的规定,因此,基于对小股东利益的考虑,有必要在《公司法》中对股东大会股东最低出席比例做出明确规定,“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股东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时才能召开。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定比例以上通过。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志,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合并需要经过持下列比例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1、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同时股东大会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股东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时才能召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