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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老房子拆迁,一般会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也就是还会有房子给他们老两口的; 其次,万一老两口不在了,那么女儿当然可以继承房子的所有权.但是...
谁提出离婚,只要不存在过错进,就不应因为提出离婚而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利益主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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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情大女儿的遭遇。针对上面介绍的情况,只能根据法学理论做个大致的分析,具体的分析应在全面研究了案情和江苏、南通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之后才可做出。 初步分析:第一,这个案子就是个民事案件,一般来说不涉及犯罪问题。 第二,拆迁时给了两套房子,所有权全部归张某所有是有问题的。但其中的一套房子,老大应出资购买。是什么原因没有由老大购买,或者虽然老大购买了,为什么没有登记在老大的名下?这是本案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和研究的关键事实。 第三,总的感觉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老大对其中一套房屋享有所有权(老大未出资应补足出资),确认张某与老二、老三的买卖合同无效。待胜诉后,再根据判决书由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该套房做更正登记。 我的联系方式点击照片可见。
请问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涉及个人隐私,方便的话你可以直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免费咨询,我会为你提供相应指导。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婚前各自的房屋归各自所有;其次,你的房屋拆迁,要看是何种方式进行的拆迁,房屋的拆迁归你所有,但是如果在拆迁时因你爱人户口亦在你处,并且拆迁时因户口她亦有补偿的话(因有的地方拆迁有面积补偿以及增购的问题),那她的那一部分属于她本人,至于她所交付的差价款,还要根据她是否享有份额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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