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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成本即企业合并对价,对于一次性完成的合并,合并对价是合并方在合并日支付的资产、承担的债券和发行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对于分布实现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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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并购的出资方式划分A、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B、购买股票式并购;C、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D、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兼并。2、按参加并购的行业相互关系划分A、横向并购;B、纵向并购;C、混合并购。3、按照是否有委托第三者出面进行收购划分A、直接并购;B、间接并购4、依据并购动机划分A、善意并购;B、敌意并购。5、依据并购资金来源划分A、杠杆并购;B、非杠杆并购。《》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第七条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的合法权益。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第八条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九条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收购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企业合并的方式不包括:创立合并和会计合并。企业合并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类: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合并可以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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