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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被拘留了是需要交生活费吗?

2021-10-19
没有必要支付费用。根据2009年11月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看守所的经费和被拘留人的伙食费按照国家规定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项目和开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拘留所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向被拘留人收取任何费用。并于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删除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被拘留者伙食费由被拘留者自行承担的规定。

相关法规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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