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撤诉的原因没有限制,一般写明撤诉原因即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否准许,是要审查撤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关于...
撤诉的原因没有限制,一般写明撤诉原因即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否准许,是要审查撤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关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撤诉的原因没有限制,一般写明撤诉原因即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否准许,是要审查撤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关于撤诉的原因,在民事案件中可以写明是因为与被告和解、或者证据不足需搜集证据等原因,并且在要表明撤回起诉是自愿的。
没有限制。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此最高院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199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民他字第5号关于张珠英诉彭绍安债务纠纷案撤诉后能否再立案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原告张珠英以暂因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在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后,张珠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又提出新的证据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