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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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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仲裁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申请有效。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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