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车位是肯定要签合同的,不然对双方而言都没有没有保障,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标注租赁价格、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
1.有必要,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没有相关凭证不好打官司。车位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写上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标注租赁价格,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 2.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车位出租协议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此后续租均按半年一付。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出入智能卡,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并收取押金元(合同终止时卡和押金互相退还)。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签完车位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经过车位所有权人同意。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签完车位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经过车位所有权人同意。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6人已浏览
1,486人已浏览
1,619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