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通过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通过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划生育家庭户,一般是指结婚的家庭咨询一下计划生育新家庭是什么lt;45岁以内的 一般按照结婚到女方满45岁截至。一般正常来讲45岁女性在生育非常困难,所以一些地方的计生查体就是查到45岁就不再查了
但是再婚生二胎夫妻双方须不带孩子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且小孩判给对方扶养。应在妊娠前持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具体需要准备的申办材料包括: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等。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计划生育补助政策。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我县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按2014年1月22日修改施行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继续兑现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直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符合当时奖励政策的夫妻全部兑现为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1人已浏览
1,083人已浏览
2,158人已浏览
8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