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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4、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
如果是劳动者申请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辞职信,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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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1、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2、工作和业务交接;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4、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上级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单位办理。一、解聘备案规定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二、受理范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时应遵循失业保险关系属地原则。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市内四区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五市三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本区(市)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省就业办受理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三、所需资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职工档案3、《劳动合同书》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5、《招用人员登记表》职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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