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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刑事界定:金融诈骗应是指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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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金融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除了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外,刑法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融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除了、和中的恶意透支外,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 2、其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这7种情形都以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为前提条件,既不能仅根据这7种情形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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