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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为非农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经县、市、区以上病残儿童鉴定组鉴定...
的有效期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期届满前,或者本人的婚育状况发生变化时,到本人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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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农村应当在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中优先实行养老保险,并采取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办法帮助独女户、二女绝育户解决生活困难。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证》,但已经怀孕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检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应当参加现居住地组织的检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也可以由其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未通报避孕节育情况或者未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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