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首先要看债务是否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例如双方是否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上共同签字,事后是否有追认,若有双方签字或...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首先要看债务是否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例如双方是否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上共同签字,事后是否有追认,若有双方签字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的借款应当根据借款的时间和用途确定。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的,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于家庭的,属于个人债务。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以下情形视为一方个人债务: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借债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第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前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