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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子女不属于

2022-10-26
赵先生与妻子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9岁女儿的名下。现在赵先生正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孩子很可能跟其母亲一起生活。赵先生认为,房子虽登记在女儿名下,但是当时是以赵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购买的,因此该房子应该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如果请求法院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支持吗怎么才能处置这套房产条例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所有权人就是该未成年子女,而该房产应该视为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赵先生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不会支持。另外,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为其购买房屋,但是父母无权随意处置未成年人房产。这里所说的“处置”,既包括买卖也包括将未成年人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等其他形式。如果父母想处置未成年人的房产,除非将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出国留学、重大疾病治疗等事项,否则父母无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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