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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如果当事人...
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如果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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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3、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只需当事人合意即可成立的一般民事合同不同,其成立不仅需要当事人形成合意,还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一定期限内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对招标投标进行的备案。为达成建设施工合同而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仅受《民法典》的调整,还受到《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因而具备了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双重性质。当建设施工工程合同中包含有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时,私人利益和政府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便有可能会形成一对矛盾。这对矛盾冲突便会引发合同当事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规避政府监管,而出现“阴阳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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