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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处理一般受伤的事故时,会等医疗终结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时才会出具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并注明调解终结,所以会很长。如果是死亡...
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间的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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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诉讼时效、仲裁、调解时限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年。 6、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为:1年。二、行政部门处理时限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结案期限为:90日内。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期限为:180日内。 3、职工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的时间要求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6、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要求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期限要求是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三、其他人身伤害相关法定时间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丧失的时限是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时间是:48时内。 5、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对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期限是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6、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8、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时限要求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四、赔偿数额及计算时限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2、申请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时间要求是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3、旅客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4、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五、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4、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①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扶养费用当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②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扶养费用。 1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六、五保一金计算公式五保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三金一般指:“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征缴范围。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养老保险金=工资×6%(个人交纳比例)+工资×25.5%(单位交纳比例);医疗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5.5%(单位交纳比例);失业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1%(单位交纳比例)。另外,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其计算方法为:住房公积金=工资×7%(个人交纳比例)+工资×7%(单位交纳比例)。 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数)七、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头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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