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征收人能够自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被征收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由的从事民事活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不...
被征收人能够自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被征收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由的从事民事活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3)评估基本事项,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间等。;(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信息;(五)双方在评估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6)评估费用和收取方法;(七)评估报告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八)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接受委托可以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工作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在新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关于房屋征收的评估流程,选定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被征收人都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都是法定要求必不可少。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三、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六、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七、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