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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民间借贷的6个月内结案,采用简易程序审判民间借贷的3个月内结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享有立案监督权。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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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适用法律。 二、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三、注重调解,促进纠纷切实有效解决。 四、注重证据审查,力争查明案件事实。 五、依法合理谨慎处理利息,以及利息与违约金问题。 六、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打击非法借贷行为。
没有审结的不适用2015年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规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鉴于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也不是针对现行某个专门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而是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就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制定的专门性规定,在《规定》正式实施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人民法院确认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的精神,对本《规定》施行以前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而适用本《规定》有效的,适用本《规定》;(二)本《规定》施行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适用本《规定》;(三)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适用《规定》施行前的司法解释进行审理,不适用本《规定》;(四)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规定》进行再审。
1、如果对方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法院判决是由其个人偿还借款,你可以查询下,其名下是否有别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用来偿还债务。还可以查询下,其在儿子的公司是否是股东,如果是,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用股利偿还债务或要求转让对方的股权用来偿还债务。 2、如果对方是以公司名义借款,你了解下厂子是如何手续不足,能否补足,也可以要求其转让厂子的股权,说白点就是卖掉厂子用来偿债。 3、你们告执行庭懈怠没有意义,他儿子也没有义务还债。 4、如果是个人借款,还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配偶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以上是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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