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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
根据北京积分定居细则,申报积分定居时,申请人必须满足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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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结算政策:申请积分结算,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积分结算指标由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是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基本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一)根据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分配。(二)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情况按月分配。申请者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状况、住房状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促进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一)根据申请人的年龄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二)根据国民教育系列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内学历(学位),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4)根据申请人的兵役情况确定是否加分。(5)根据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数和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两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六)根据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确定是否加分。(七)根据申请定居区域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八)根据纳税人、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九)根据参与本市社会服务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根据获得国家、省、市综合表彰奖励的情况,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一)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十二)根据科技成果的种类和在本市的实际应用,创造效益的,确定是否加分和分数。同时具有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个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个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
实行积分落户制度虽然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北京人口的增加,交通拥堵,环境变差等“城市病”的出现,北京市还实施了人口规模调控方案,这就与落户制度存在冲突,一方面要调控人口,另一方面又要人员落户。再者实行积分落户制度面对的人群都是高学历者,对于农民工来说门槛无疑是提高了。这无疑是对落户的要求更加严格了。 因此,要想使得积分落户顺利实施,除了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之外,相关的部门还要采取有利的措施来协调控制与增加的矛盾,例如调控好北京各个地区常住居民与积分落户居民的比例,做好城市规划等;其次就是在设置积分门槛时要统筹安排高低人群的比例,使得学历高低的人可以公平竞争;最后就是按照北京城市的人口承载力来说确定每年设置多少积分落户人员才合适。因此,一项政策的出台肯定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但只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项政策一定会贯彻的很好,使得人民群众受益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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