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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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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报销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一)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二)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三)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医保异地报销需要交验的证件及程序:应由参保人于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转诊手续;2、办理该手续时:应由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3、向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4、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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