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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劳动合同虽然生效,如果没有发生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劳动合...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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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开始用工后1个月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同时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实践中,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同步,也可能不同步。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将其劳动力有偿转让给用人单位使用。因此,只要用工行为成立,则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即已成立。
1·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与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看,存在法理上的矛盾。矛盾的法理根源:合同是建立法律关系的书面文件,合同生效,该合同下的法律关系即已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却又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自然是双方均应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否则,那又叫什么生效呢),即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劳动关系又尚未建立,那么双方又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因为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即双方不必履行任何义务。
1·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与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看,存在法理上的矛盾。矛盾的法理根源:合同是建立法律关系的书面文件,合同生效,该合同下的法律关系即已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却又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自然是双方均应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否则,那又叫什么生效呢),即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劳动关系又尚未建立,那么双方又不受劳动关系的约束(因为还不存在劳动关系),即双方不必履行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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