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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燃气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燃气管理日常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物价、消防、国土资源、公安、工商...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设计费1倍以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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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组建专职燃气泄漏抢修队伍,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发现或接到燃气故障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修。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取得燃气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燃气工程竣工后,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自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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