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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申...
居住证申请书应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市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住事由、服务所、联系方式、申请原因。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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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的个人申请填写:1、带上你的证件到该区域的公安机关业务大厅申请办理,他们会给你一张打印好的申请表。2、按照该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3、其中一部分是个人资料,请根据个人证明书和相关情况填写。4、另一部分是你就业企业的状况,按要求填写。5、申请人签字后,交由业务大厅窗口,就算完成了。
居住证申请书应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市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住事由、服务所、联系方式、申请原因。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请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和居住地址、就业、就业等证明资料。居住地地址证明书包括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就业证明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使用者发行的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其他可以证明书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等就业证明书包括学生证明书、学校发行的其他可以证明书连续就业的资料等。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家长、近亲申请居住证。家长、近亲代理处理时,应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申请人和相关证明资料发行人应对本条规定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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