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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单位分配长期使用权房产的继

2022-07-05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算遗产,是不能继承的。房子是使用权,首先要明白使用权是谁的使用,如果是老人的使用权,其去世后,使用权应当消失,不属于其财产,不能继承,比如过去单位分配的没有产权,仅限其居住,去世后单位收回的。如果原先是老人承租的,其去世后,承租人一般可以变更,新的承租人一般就是原先的同住人,也就是户口在该房屋里面的成年人。如果原先只有老人一个户口,那三个儿子应该协商,迁一个人的户口进去,那他就成为新的承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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