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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保单中没有指定的受益人,一旦要理赔,实际纠纷就很多。”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久前,一位女士就为给姐姐的孩子争取保险权益打起了官司...
1、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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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2014年,小刘所在单位为职工建集资房,小刘已有了一套住房,但也参加了此次集资。2014年12月,与小张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将自己能分到的集资房卖给小张,总价款为18万元;但此时,这一带的房价已比两年前翻番了,小刘就以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产证,自己没有处分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律师点评: 近几年单位职工将所集资建造的房屋转让的事件时有发生,产生的纠纷亦屡见不鲜,由于房屋价格上涨等原因,为了获得房屋上涨所得到的利益,转让方经常会以上述依据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对于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协议究竟是否有效,当事人之间转让的是房屋所有权还是集资房资格是争议颇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近年来理论界的认识趋于统一,以及《物权法》的实施,对此问题的处理思路已十分明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这仅仅是对物权行为的限制,而非对债权行为的限制。 房屋买卖被分为两道程序,一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债的关系发生,双方均受协议的约束;二是过户登记,即发生物权变动。第三十七条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行为实际上是集资房受益权资格转让行为,作为债权行为是成立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目前单位集资房数量有所减少,大部分人还是自己购买的商品房。以上内容就是110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单位集资房离婚时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110ask.com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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