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省xx县公安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我的委托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和负卷)制度,一卷一号。正卷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副卷属不能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四、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工作。
答辩人作出决定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征询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案中,答辩人作出征收决定之前,答辩人负责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漯河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国土资源局、漯河市城乡规划局郾城分局发出征询意见函,以上单位均已复函。上述复函称: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上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区域符合漯河市中心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实施范围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该区域符合漯 河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目前的这个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的整理规则,具体是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档案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到结案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图表、声像、电函等形式表现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行政复议机构,均须按本规定做好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场所,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按年度实行每案立专卷,一案一号的方法进行整理,依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遵循区分不同价值分类,便于安全保管、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必须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需要手写的,书写文字应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墨汁,字体要求整齐、清晰。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第七条行政复议机构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案件承办人员即开始收集、整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该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案件文书材料不完整,应当及时补齐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剔除与本案无关的文书材料。 第八条立卷归档的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只留存一份原件立卷为正本,多余的决定书及其他文书材料,可以另立一卷为副本,副本可按正本收录的文书材料立卷,缺者可复印补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