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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 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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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经合法程序,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包含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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