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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第三百五十九条。《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罪名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
介绍卖淫罪规定在《刑法》第359条而不是在361条中。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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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主动退赃”是指公安机关和受害人没有发现其犯罪之前退赃吗?如果不是,就是积极退赃。如果“主动退赃”应该定性为犯罪中止,视犯罪情节减轻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追逃之后积极退赃并自首,应该从轻处罚。既不退赃,也没自首的,按刑法264条处罚,盗窃数额是处罚幅度的参考。量刑幅度应当在3-4年之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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