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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到住建局投诉。 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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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1.房屋的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年,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对方拒修的,可以自行维修,保存必要的票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 2.如果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可以到房产鉴定部门鉴定,要求开发商做相应赔偿,并可以起诉开发商; 3.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4.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 5.如果市民发现邻居的房屋二次装潢破坏了建筑结构、造成了楼下渗水等,可以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投诉; 6.如果市民对防盗门、防盗窗等建筑材质有怀疑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7.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则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8.如果市民发现小区内景观、绿化、道路未按设计图纸及宣传材料执行,则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验房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先反映。 如果开发商不解决,通过住建局进行投诉,因为它能够直接管理开发商。 如果确实有房屋质量的缺陷,通过提交申请书,提交相关的证据。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 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
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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