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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设立上海市XX(以下简称XX),受理本市突发事件的报警,组织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存储、分析、传输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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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公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职责的;(三)不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调度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超出其处置能力范围的突发事件紧急求助信息进行登记转送的;(五)违反规定程序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的。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XX授权的部门,应当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进行调整、更新,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宣布终止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警报器、高音喇叭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通信盲区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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