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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公诉案件审理的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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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限制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既然最终是由法院宣判当事人是无罪的,有可能司法机关之前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这种时候,不可能再让司法机关去办理所谓的释放手续,因为司法机关之前根本就是错误的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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