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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谈话录音能否作为?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已明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你的录音资料已经说明你们之间不存在夫妻感情了。您与丈夫事实上已分居多年,您去年5月就在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我认为,目前您的录音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你们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在法院驳回离婚起诉六个月之后,完全有权利向法院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我们相信这次法官会采信你的证据并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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