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执行拘留时间要看当...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是员工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的。
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期满日期,但是,、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到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而延长。例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8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4日,这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刑事拘留的时间,那么可以延长到4日,那么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8日。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更长的时间,延长到30日,也就说,从8月4日延长27日,那么期限届满日期为8月31日。以上是公安机关认为应当逮捕必须提请批准的法律期限,而批捕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如果加上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期限,那么,一般情况下,拘留为10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1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