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如江苏籍的身份证等),但是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不予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即可,一般规定六十日内可领取。身份证要经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可以补办。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住所证明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4、照片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二、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即时办理,不收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