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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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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点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补充协议或者确定;仍不确定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与王某之间存在的是口头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而且你与王某互为履行义务,你已完全履行了支付货款的义务,但王某没有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应确定王某一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应由合同履行地即王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说,你不应在你住址所在地法院起诉王某;另一方面,即使你在你住址所在地法院起诉王某且法院已受理,当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时,你方所在地法院也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王某住所地法院审理,所以,你应该直接到王某住所地法院起诉王某,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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