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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
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用另一方的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双方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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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你们是合法夫妻,只是因结婚证丢失,想离婚,若是双方可以协商的,去原结婚登记机关经查档,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形式是领取离婚证;若是协议不成,就先去原结婚登记机关经查档,出具证明后,起诉法院办理即可,形式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离婚调解书。
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以上关于离婚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的问题。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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