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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企业养老金或雇主年金。 是指在政府强制执行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
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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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企业年金或者应该取得的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所有,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绫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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