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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150万元属于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会被立案追究。...
安徽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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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诈骗财物价值在3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
天津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在天津市实施诈骗行为的,诈骗财物价值在3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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