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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许多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金融理财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
误区一:公积金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公积金是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的。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自掏腰包”垫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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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买房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买房追求一步到位; 误区二:买涨不买跌; 误区三:攒够了钱再买; 误区四:别人炒房,我也跟着买; 误区五:房产证上写子女名字。
误区一:可直接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许多购房者都认为既然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那肯定可以用来付首付了。其实,这是不对的!公积金的一般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可以用公积金做首付的——购买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 误区二:只要缴存就能贷到高额度 NO!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公积金贷款不同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能贷到多大额度是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房屋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等几方面综合决定的,并不是你想要贷多少都可以的哦。 误区三:子女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有些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不够,就想着用父母的公积金。事实上,各地政策对于子女购房使用父母公积金的规定并不相同,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有的城市允许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用于偿还自己的住房贷款,但有条件限制;而有的地区则不允许,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不可互用,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子女和父母分属两个家庭,是单独分开的。所以,具体能不能提取,还得看当地政策! 误区四:可多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想申请就申请,对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次数,主要取决于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政策。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使用一般只能申请2次,且是以家庭为单位,在达到两次使用标准后,第三次贷款申请就会被“驳回”,不予申请了。 误区五:租金多少就可提取多少公积金 虽说租房能够提取公积金,但并非租金多少就可提取多少公积金。实际上,大部分城市都对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了上限规定。比如,北京就明确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误区六:未婚情侣能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事实上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贷款,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跟主贷人一起参与贷款。但是男女朋友关系是不可以共同办理贷款手续的,如果一个人额度不够的话,可以考虑申请组合贷款,只是申请时间上可能会长一些。 误区七:个人不良征信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也要考核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借款人个人征信较差,有超过“连三累六”逾期纪录,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拒签。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三、出租人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出租人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或行动的)的处理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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