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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
1、离婚冷静期时间为三十日。即夫妻双方依法申请离婚登记后,确认符合条件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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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我国民法有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的新规定,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同意,可以设定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协议离婚的,设定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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