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怎么认定生产、销售劣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延误诊疗;3、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导致延误诊疗;4、缺乏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因此“生产、销售金额”除包括生产假药、劣药的货值金额外,还包括已经全部销售、全部尚未销售以及部分销售部分未销售等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有利于加大打击力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