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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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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日加班。 (二)双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 要求 (一)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根据《》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1、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这是在劳动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员工甚至可以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2、协商未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或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你的加班记录(比如加班条,考勤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至于是否支付过加班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提供不出也就说明没有支付加班费)。3、具体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电话,最好打114或者上网查一下当地的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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