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有房产证,携带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户口本、销售合同(或赠与公证书)、无房证明(首次购房)、转让确认审批表等。...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公积金帐户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按时、足额缴存满3个月,并且公积金帐户设立90天以上,帐户处于正常状态,单位不欠缴,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儿子没有公积金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是不能提取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如果儿子有公积金,且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够的,可以申请使用父亲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的,但是不能再提取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了。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请问上是谁的名字您是否还有出资证据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是您儿子的名字,您是只可以向其索要房子的出资的,具体问题可以来电与我进一步详细描述,免费解答。
如果在你名下,产权人属于你。 法律对于赠与人撤销赠与有所限制。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3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