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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因工作摔伤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不属工伤,不负主要责任才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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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构成十级伤残。《职工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十级第(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2、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提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条件,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你在上班途中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摔倒在地,当场昏迷,不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由于你是无证驾驶,又没戴头盔,所以占主要责任.对方横穿马路,也有过错,占次要责任”无关。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如果是无证驾驶那是不算工伤的”答复是错误的。劳动者只有出现第十六条中规定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时,才不得认定为工伤。而你无证驾驶,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且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 但由于你的受伤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就没有责任承担,你的治疗费用及一个月休假等,可以按照非因工负伤处理。
如果单位认可或有证据证明吃饭应酬是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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