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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者自购票以来,与游泳场馆建立了合同关系,游泳场馆有相应的卫生安全义务。例如,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池内是否配备救生设施,是否有相应的防滑设...
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是否会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游泳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游泳鞋子被偷后,游泳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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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游泳馆不能以年卡的方式来绑定消费者,强制您进行消费。首先,您在办理年卡的时候,游泳馆没有向您说明该卡“概不退换”,因此在您主张退卡时,游泳馆的单方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次,即便您办卡的时候美容已经对此进行说明,也属于法律上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游泳馆的答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您可以起诉维权,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相信您的合理诉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吉地税发[2007]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于被转让所有权的建筑,应税房屋的判断标准可以参照房产税征管中相关房屋的标准确定是否属于应纳契税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和规定》(财税地〔1987〕3号)中对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顶和围护结构(墙壁或两侧有柱子)的地方,可以遮风挡雨,供人们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材料。独立于房屋外的建筑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户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还规定,对具有上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包括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下的建筑和地下人防设施。在政策执行中,房产税征收的房屋范围可以作为契税的对象。可见,室外游泳池不属于不缴纳房产税的房产,也不征收契税。
游泳池、海滨游泳场等游泳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配备相应的合格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器材;(二)设有能通观全场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三)海滨游泳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标志。在因台风、暴雨、赤潮等恶劣天气或海水受污染等原因不适宜游泳的情况下,海滨游泳场应当公告禁止游泳,并进行巡逻,制止旅游者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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