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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
1、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的顺序应当是优先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如果多项债务都到期,则应当先偿还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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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几种债务类型相同,债务人的支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应当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到期的,应当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无担保或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债务人除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如果其支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按以下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二)利息; (3)主债务。
1.破产财产的偿还顺序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职工工资清偿顺位是仅次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顺位是很靠前的,如果职工工资都无法全部偿还,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股东投资也是无法收回的了。 2.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清算完毕后,工资也不需要股东再支付了。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该补缴出资。 3.破产费用不算低。破产会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所以律师并非必要。但是为了破产程序负责琐碎,可以找律师作为破产咨询,债务人、破产企业也可以委托其代理破产管理之外的诉讼案件。 4.企业内部无法形成决议、自己不愿意申请破产的,可以找个债权人去到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
债权是平等的,不分先后,没有优先权。因此,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多个债务时,按债务的比例偿还。有抵押权、质权等物权的,优先于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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