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结婚登记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具体程序是: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结婚登记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结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结婚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