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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个税起征点。8月31日下午,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税法确定个税起征点为每...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此次通过的新个税法有关条文显示,个税调整将分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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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点调整为5000元,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税法》修订的巨大变化是综合征收原分别征收税金的工资、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原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上四项综合收入的基本扣除费用标准(通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在税率方面,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税收的一部分税率等级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级低税率等级,缩小25%税率等级,30%、35%、45%三级高税率等级不变。
个税不存在起征点,只存在法定扣除额。 (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费用1300元后的余额。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该次收入的20%费用后的余额。 (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1日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为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实行。所以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计税收入高于3500的就要交税了。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举例假设某市民应发工资为5000元,免征额为3500元,“三险一金”扣除数为实际工资的23%(假设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按工资的12%缴纳的),扣除金额为1150元,如果该单位实行了通讯改革,还可以据实扣除400元通讯费,那该市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5000-3500-1150-400”,所得结果为“-50”,可以不缴个税。如果该市民月收入为6000元,按照我市的情况,理论上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6000-3500-6000×23%-400”,实际应纳税额为720元,对应的税率为3%,当月就应该纳税21.6元。新税法实施后,对全年一次性奖金,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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