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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
1、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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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方的义务有: 1、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支付利息的义务; 3、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4、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5、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所包括的内容还是比较多比较广泛的,其中就包括子女要对自己的父母进行赡养,这其中也包括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婚生子女与之间对父母的赡养,还有一些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等等。 1、《》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1、经济上供养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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