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办理材料办理出生入户子女已在拟入户地街道进行过一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未进行过生...
二、办理材料 办理出生入户子女已在拟入户地街道进行过一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未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已经不需要准生证了。 2.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后,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不论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都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对根据特殊情况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经夫妻共同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人口计划生育和生育间隔的规定安排再生育三胎。
二、办理材料 办理出生入户子女已在拟入户地街道进行过一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未进行过生育登记或审批的,提供以下材料: 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女方非深户,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7、办理一岁以上子女出生入户需提供近3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1、申请人携申请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2、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盖章。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3、街道计生机构审核。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4、审批与公示。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综上所述,深圳居民准备生育孩子的,在怀孕三个月后,要办理一张准生证,这样生育孩子的程序就是合法。办准生证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孕检证明等。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表格,然后填写,再带上相关材料到男方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5,3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