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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
成都社保问题新规定是这样的,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04.44元/月;按4%缴费的人员还需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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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2.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3.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4.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流程:1。向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办公室申报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手续,填写《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2、到二楼一区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办公室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3、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办公室计算基本养老金;打印《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4、核对后签字认可,返回养老待遇核定办公室备案;5、办理退休证书。
离婚的具体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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