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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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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通常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 (二)上述人员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 (三)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四)不良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通常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 (二)上述人员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 (三)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四)不良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未尽到义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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